2019年11月28日下午,应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的邀请,我院第五检察部三名干警对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房屋腾空行为进行现场跟进监督。
下午2点30分,我院干警随同法院执行法官至案件执行的海陵区江洲公寓,由于该房屋内中居住着一对七八十岁的老夫妇,为防止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法院法警将二位老人带离房屋至提前准备好的住处,并由社区工作人员陪同做好老人思想疏导工作。其后,在被执行人的成年亲属在场见证下,法院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和搬家公司对屋内物品进行搬离,并逐一登记造册,更换房屋门锁并张贴了封条,从而为下一步房产司法拍卖和过户登记扫除了障碍。我院干警通过执法仪全程记录了上述执行行为,并对搬离、登记情况进行同步跟进监督, 下午5点左右,法院执行房屋腾空行为结束。
近年来,一些“老赖”通过让家中老人居住在被执行的房屋内,以此阻碍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拍卖,以及房屋竞买人产权过户和使用,从而造成了法院执行受阻、引发新的诉讼现象比较普遍。而拍卖房屋不腾空,不仅影响了网上司法拍卖的法律效果,也直接影响了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兑现”。今年,我院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化水平的指导性意见》,建议法院拍卖房屋一般应当清空后再拍卖,法院全部采纳了我院建议,并主动删除了“法院不负责腾空”的拍卖条款。同时进一步强化与区法院执行的沟通联络和联动协作,共同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依法保障和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