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日,我院刑事检察一部速裁案件办案组员额检察官薛锋对林某某盗窃案、刘某某危险驾驶案等共计10起一审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均当庭作出有罪判决,平均每起案件的庭审时间仅为12分钟。
今年4月以来,为进一步解决刑事检察业务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我院牵头,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以及公安海陵分局签订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理规定(试行)》,通过和相关单位强化协作、对案件繁简分流、设置速裁案件办案组等途径探索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的办案模式。同时加强与海陵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初步建立速裁案件“速审”模式,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合法权利、确保办案质量为原则,通过庭前示证、简化庭审程序等方式,提高庭审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切实有效地提升了办案质效。
截止2018年8月3日,由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速裁案件办案组共办理速裁类案件99件104人次,平均每起公诉案件的办案周期为1.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