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2018-07-25 16:14:00  来源:

   723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顾广红受贿罪一案,我院检察长申玉军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经依法审理查明,2009年上半年至20183月间,顾广红身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科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利用其在医疗设备、耗材采购过程中提供建议、考察调研、验收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南京某公司张某等人所送贿赂合计人民币301200元以及华为P9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3296元),并为上述人员在设备采购、耗材提供等方面谋取利益。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检察长申玉军从党员干部廉洁性等方面对被告人顾广红进行了教育,被告人顾广红当庭痛哭流涕,并表示后悔不已。在庭审现场,海陵区还组织了100多名区管干部旁听案件审理并接受廉洁警示教育。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当庭以被告人顾广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涉案赃款301200及华为P9手机1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