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五个有”迅速贯彻落实省院刘检调研泰州检察工作讲话精神
2018-07-23 14:44:00  来源:

   719日上午,我院召开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院刘检调研泰州检察工作讲话精神。申玉军检察长简要介绍了刘检调研泰州检察工作的情况,领学了市院李军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详细传达了省院刘检的讲话精神。


  就落实好刘检调研泰州检察工作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海陵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申玉军检察长对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正职干部提出“五个有”的工作要求: 

  一是工作要有思想。干工作,要时刻想着怎么干,思路要清,方向要明;争进位,要时刻冷静分析,客观研判。要正确认清自己的工作、位次,始终保持工作的激情和干劲,不能盲目乐观、坐井观天。 

  二是工作要有计划。作为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既要冲在前面率先干,更要静下心来谋划好,带领大家一起干。明天干什么?下周干什么?都要有思考,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不能走一步算一步,望天收成。 

  三是工作要有担当。干工作要敢于争先,敢于争第一。上级部署的任务、党组交办的事项,要不折不扣、按时保质完成,执行力要强。不要总是以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等客观原因为借口,客观原因大家都有、每个基层院都有,要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把工作干好,体现出应有的担当。 

  四是工作要有方法。工作既要实干,更要巧干,千万不能蛮干。要学会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思路、方法、机制,破解工作中的实际难题,打造特色亮点。要学会主动思考,主动创新,不能只满足于当执行者。 

  五是工作要有规矩。要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干工作,要在制度的范围内,不能踩红线、碰底线,一切都要按制度办事。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自律的同时,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宁可得罪人,也不能做老好人,否则就是害人害己害单位。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