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顾运帷 海检轩)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近来认真贯彻泰州市检察院“公平正义感知工程”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多起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申诉先后组织公开答复,有效回应群众的各项诉求,增强信访人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今年4月以来,海陵区检察院先后受理多起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申诉,经详细调阅卷宗、审查全案证据后,均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作出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的决定。该院控申部门与侦监部门通案会商后认为,相关案件均涉及当事人与嫌疑人间的经济纠纷,且双方矛盾较深,为进一步增强析法说理的针对性,有效化解信访人的矛盾,该院决定对上述申诉类案件分别进行公开答复。
在公开答复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说明了办案经过、认定事实及审查意见,详细解释了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在此过程中,重点对申诉人的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说明。针对季某申诉某装修公司骗取装潢款构成合同诈骗罪,检察官重点向其说明合同诈骗罪构成犯罪的具体情形,以及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公司或其负责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骗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情况;对于张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周某抢劫罪不立案的申诉,检察官则向其重点出示了证明双方间存在相关合同约定和债务纠纷的证据,并向其释明普通经 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间的界限。
为了使公开答复真正公开透明,提高可信度,该院在公开答复时,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主动接受他们的质询。参加答复会的侦查人员、律师、人大代表等评议人员,通过质询全面了解案情及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依据,并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评议,均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3名申诉人对该院全面细致的工作表示认可,认为检察机关重视他们的诉求、尊重他们的地位,采取公开答复的方式更是让他们感受到检察机关真正依法规范办案,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最终,3名申诉人均表示不再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