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于某某敲诈勒索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2-06-20 14:42: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于某某敲诈勒索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编辑:熊颖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