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确定160名人选为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并建立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刘青青成功入选。
办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2020年至2021年,她办理或参与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35件,所办案件矛盾基本得到及时化解。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牵头与海陵区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期间会见权的规定》,起草制定《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诉讼代理人执业权利的规定》,办理的律师陈某某申请会见权监督案被最高检作为首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另有2件案件被最高检十厅《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采用。
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2020年至2021年,她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7件5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8.3万元。加大对救助金的监管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通过与社区、民政等部门签订《委托监管协议》,确保司法救助金发挥实效。司法救助工作获泰州市委书记批示肯定。
奋进拼搏,以“百分百”的努力争先创优。2021年,在泰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检组织的第一届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她克服困难,在保证工作稳步推进的情况下,积极备赛,认真专研,从市级、省级比赛一路过关斩将,分别取得全市第一、全省第二的好成绩,并于9月底代表江苏参加全国比赛,获全国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注重总结宣传。2020年至2021年,她写的材料共被《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泰州晚报》等国家、省、市媒体宣传报道10篇,被最高检《控申检察工作情况》、省院《检察情况反映》《江苏检察简报》采用信息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