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对法治的信仰,我在高考志愿上填报了法学专业。刚接触法律,虽有兴趣但很陌生,甚至很乏味,生硬的法律条文让人感觉缺了人情味,抽象的法律原则使人感觉距离很远……但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有了另外一种感觉,法律条文的“生硬”,才使公平正义的法律追求有了前提保障;只因为法律原则的抽象,才使法律效力穷尽人们的司法期盼……与法律的感情的加深,我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崇敬和向往。
大四最后三个月,学校安排我到一家基层法院实习,报到后被分配到刑事审判庭,以庭长为师参与法律实践活动。庭长让我和另外两名实习的同学,以各自的对口指导法官老师为主,参加庭上三位主审法官的全部庭审活动,并要求我们作庭审记录。
虽然经过4年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但庭审活动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加之案件属地管辖,当事人大多为本地人,在法庭上用方言土语陈述、答辩、辩论,每次记录我都很不好意思递交给老师阅批。尤其遇到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人身伤害案件,刑事赔偿部分的陈述、调查和辩论,双方当事人不但唇枪舌剑,更是脏话连篇、辱骂不断,甚至有时候直接上升到肢体暴力,还有辱骂法官行为……但主审法官淡定自如、从容应对,巧妙疏导激动情绪,严厉制止过激行为,确保正常的法庭秩序,甚至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能调解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签字言和……目睹和亲临这些,我油然而生一种对法官的敬佩之情,也使我感觉到对法律的学习不能停留在书本上,而要转化到具体司法实践中,法律才是真实的、管用的、有效的。三个月实习期过后,我拿着实习法院签字盖章的鉴定表,与各位法官老师依依惜别,同时心头萌生法律人的职业责任和特殊情感。
走出了大学校门,正式涉足社会,踏上了以法治追求为方向的寻梦之路,但作为第二批扩招的大学毕业生,挑剔的法律职业门槛又使我望而生畏。在求职路上屡吃闭门羹,于是,我选择了为期两年的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行动,开启了我的检察职业历程。
结束了三天的岗前培训,庄严宣誓后,到了服务地,我和另外三名志愿者被安排在一家基层检察院服务。开始我在民行部门,一个月后,公诉部门缺人,又被调配到公诉部门,以一名大学生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协助检察官办理了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件。从此,我开始经历我法学实践中的各种第一次。
在协助办理一起有两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强奸案时,讯问中14岁涉罪少年的能言善辩、镇定自如及对性的成熟认识,让我惊诧;取证中,被害人家属愚昧无知、害羞躲闪、隐瞒自保及对法律的排斥,使我叹息;在办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中,护林队员擅闯民宅、粗放执法,五兄弟仗势欺人、正面攻击,案件陷入妨害公务与故意伤害的激烈论辩中;法庭上,我领略了公诉人与五位知名律师的唇枪舌剑和论辩风采。两年的公诉工作历练,使我从一名大学生蜕变成了一名法律人,我的人生角色进一步法律职业化。
2006年7月,我结束了志愿服务,报名参加了全区公务员统一考试,被一家基层检察院的侦查岗位录取,年底正式上岗。因我有前两年在检察院的志愿服务经历和经验积累,相对于其他新进人员,比较熟悉业务,上岗就能办案、到位就能履职,深受各部门的青睐。经过在公诉部门的三个月岗位锻炼,我如愿以偿到了反贪部门,加入到了由四名资深检察官为主力的反贪队伍。相对于公诉业务,反贪业务对法律的适用条文少一些,但因其对象的特殊性,面临的挑战更大、要求更高、标准更严,需要具备较强的发现犯罪、查办犯罪的能力、素质和智慧,对线索的初查、对案件的侦查等工作皆学问,让我再次有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困惑。
我一到岗,就接到了办案任务,遂与4位检察官一道,奔波在办案一线,在繁重的办案任务中历练着、收获着、快乐着……看到装起的卷宗中自己熟悉的字体,听到腐败官员被绳之以法后人们的称赞,职业的自豪感在心中升起。
一年后,我被选任到了秘书岗位,其中一项工作职责是给检委会作记录,这使我有了接触一些疑难、复杂、典型案件的机会,在委员们精彩的发言中发现疑点、寻找差距、补充营养,促进了我职业水平和职业精神的提升。2008年1月,我又从基层院被选调到了市检察院,并于年内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获法律职业A证……
接触司法工作已12个年头,我对法律职业付出了真情,法律职业给了我丰厚的回报,这种互动与情感永远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