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先生给女儿买了一个台灯。回家一试,灯泡竟然不亮,于是想拿回商场退货,但购物小票怎么也找不着了,按照那家商场规定,退货是要求携带小票的。先生只好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了商场。
商场售货员是个漂亮的南美姑娘,她听先生说了退货的理由,只问了一句:“你想换一个还是退货?”先生说退货,但我没找到购物发票,还可以退吗?姑娘笑着说没有问题,只要你带了ID(身份证明)。先生把驾照给她看了一眼,她就把台灯放到旁边的一个筐里,办理了退货手续。
出了商场,先生感慨地说,在美国买东西,是可以吃“后悔药”的!可以说,我在美国购物,最喜欢的是他们无障碍退货制度,退货时你甚至只要一句“我不喜欢它”就OK了。如果你说东西质量有问题,他们顶多问一句,是换还是退?经历过国内退货时商家的冷眼和刁难,你会觉得美国商家非常人性化。
在美国,除了烟草和明确标记了“final sale”(售出不退)的商品外,其他东西在期限内都可以无条件退货。一般商家的退货期限最短30天,电子电器类有三个月。不仅如此,只要是全美连锁的同一商家,这个州买的东西,还能在另外一个州退掉,这让人们真正享受到“顾客是上帝”的感觉。
来美国一年,我们退过的东西小到一个手机套,大到一件皮衣。每次退货,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仅是因为自己不喜欢或者使用不方便,我的心里多少都有点惴惴不安,但一看到工作人员的笑脸,立刻释然了。
去年冬天,我买了一双短靴,穿了才发现两只鞋的鞋面颜色差异很大,而且还把脚后跟磨出了血,于是想拿回去退掉。因为已经过了一个月的期限,鞋底还有点磨损,能不能退是个问题。
我把鞋拿回商店,工作人员问了我退货的原因,看了我的小票,微笑着说,对不起,已经超过了一个月,不能退货了。我不甘心,用英语磕磕巴巴地说,鞋把我脚后跟磨破了,说明它质量有问题,所以应该退掉。工作人员沉思片刻,说了句“That’s ok”(好吧),然后就痛快地把钱退给我了。
走出商场,先生笑我,你是不是有点欺负美国人单纯?就凭我这一口磕磕巴巴的英语,欺负美国人估计还不够格。不过,还真有人利用这个无条件退货钻空子。一个山东大姐在美国生活了七年,曾给一个住在曼哈顿的女人当服装搭配师,那个女人每次参加party,就到外面买一件晚礼服,等party结束了,就把礼服退回商场。一年下来,省了不少钱。
大姐说,她周围的人经常这么做,有的甚至买个变压器用了一段时间,等国内亲戚带过来后,才退回去。虽然此举并不违法,但我听着,怎么觉得有种占便宜的感觉呢?
从报纸上得知,每年圣诞季后,是美国人的退货高峰。圣诞季很热闹,电视中体育大赛、文艺活动、热门电视剧都扎堆上演。不少美国人就在圣诞前抱一台大电视回家,包装盒留着,标签不揭,甚至屏幕的薄膜都不撕,尽情享受一个月后,原封不动装好,过完节一退了之。
一个从小在信用社会中长大的人,一般容易选择相信,而不是怀疑。美国是世界上信用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是个人信用体系最为完善的国家。自1860年成立第一家信用局起,其个人信用体系已经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和验证。美国的信用法律体系也非常完善,《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诚实租借法》等16部法律构成了国家信用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在美国,每个公民都有一个社会保险号(SSN——Social Security Number),这个号码类似中国的身份证号码,对每个美国人来说都是唯一的,它把一个美国人一生中所有的基本信息和信用记录都连接了起来,只要把某人的社会保险号码输入计算机系统,其基本情况和信用记录就一目了然。可以说,美国社会织就了一张密不透风的信用之网,如果信用记录不好,借贷、买车、租房、工商注册、升职等都要受到影响,在社会上寸步难行。所以,大家都惜信用如金,不会轻易糟践,也会容易相信别人是讲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