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2018-02-07 10:18:00  来源:
 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熙宁七年(1074年)十二月,他以朝奉郎(正六品文官)至密州任军州事,时年36岁,恰是年富力强之时,虽然政见不被采纳,仕途失意,但他仍关怀民瘼,奋发作为。

  上任之初,密州蝗灾严重。他一到任就马上调查蝗灾受害情况,发现农民捕杀蝗虫报官的已有三万斛之多,于是写出《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向朝廷力陈灾荒严重,驳斥之前有的官员欺上瞒下,并建议减免秋税。他还与民同苦,“曾怀酒之不设,揽草木以诳口”“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

  蝗灾造成了严重的饥荒,苏轼“洒泪循城拾弃孩”,又费尽周折设法拨出数百担粮米,专门用于资助收养弃儿的家庭,并张贴告示,凡领养弃儿的家庭由官府每月补助6斗米,救活了成百上千濒临死亡的弃儿。

  苏轼一生仕途坎坷,屡受贬谪。面对种种挫折,他淡定自若、随遇而安,将对物质和名利的追求抛于脑后,一心为民请命。在政事劳顿之余,他创作了一篇篇流芳百世的佳作——修葺超然台后,他写下《超然台记》,表现了“游于物质外”“无所往而不乐”的超然情怀;在常山祈雨归途狩猎于铁沟,写下《江城子·密州出猎》,显示出“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豪迈;丙辰(熙宁九年)中秋,写出的《水调歌头·丙辰中秋》成为千古绝唱……

  “俭而不奢,家道恒兴;俭而不贪,居官清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苏轼一生留下诸多名言警句,处处闪现着他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政治智慧和高尚品格。时至今日,依旧值得人们深刻领悟、细细品鉴。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彦青——

  位于山东省诸城市的超然台,原名北台,苏轼于熙宁八年(1075年)在密州(今诸城)任军州事期间修葺。后其胞弟苏洵将北台改名为超然台,取意于《老子》“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在诸城短短的两年任职期间,苏轼心系黎民,超然达观,留下了许多忧民爱民的故事,写下了许多传世佳作。

  近年来,诸城市检察院以苏轼在密州留下的超然精神和超然文化为素材,强化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育超然物外、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不断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过硬检察队伍,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作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我院近年又相继荣获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院、四德工程建设示范机关等荣誉称号。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