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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起诉的王某某敲诈勒索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0-09-16 15:46: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王某某敲诈勒索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王某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