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新征程上的江苏检察工作锚定了“走在前、做示范”的奋进坐标。作为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我深感此次会议不仅是一次思想的洗礼,更是行动的冲锋号。当前,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即将出台的历史性节点,结合我院今年公益诉讼重点工作,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 抢抓立法契机,在“规范履职”上求实效。《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即将出台,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试点探索迈向全面法治化。会议强调要“依法规范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提前谋划、主动适应。一方面,我将带领部门干警深学细悟立法精神,准确把握“可诉性”这一核心标准,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制发磋商意见/检察建议等各环节,坚决杜绝“凑数案”“瑕疵案”。另一方面,结合省法学会立项课题《数字时代下附带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实现路径研究》,提前探索涉网公益诉讼、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兴领域的办案规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办案精准度,确保新法实施后海陵公益诉讼工作平稳衔接、高质效开局。
二、 聚焦主责主业,在“检护民生”上出实招。会议提出“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今年,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将紧紧围绕民生关切,做实做细“食药安全益路行”等专项监督活动。我们将立足海陵主城区实际,紧盯农贸市场、夜市小吃、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同时,持续深耕无障碍环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特定领域,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出行难”“环境差”等民生痛点、难点,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住建、民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协同履职,以“小切口”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大麻烦”、改善老百姓出行、居住环境,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益诉讼的司法温度。
三、 坚持大局观念,在“系统治理”上见真章。公益诉讼的根本在于“督促协同之诉”,而非“博弈之诉”。落实会议精神,必须摒弃“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强化系统治理。我们将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系统性问题,我们将坚持关口前移,推动建立“专篇专审”等源头治理机制。例如,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中,推动住建部门将审查监管关口前移至图纸设计阶段;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深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线索移送和联合督查机制。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真正实现从“末端处理”向“前端预防”的转变。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我将以此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为新起点,乘《检察公益诉讼法》即将出台的东风,带领海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以“钉钉子”的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海陵篇章贡献坚实的公益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