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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业绩”的店长,不翼而飞的手机
2023-10-30 09:33:00  来源:泰州海陵检察

  “公司业绩太重了,我也是没有办法啊”,一直到开庭的时候,李艺(化名)依然在向法庭提出这样的辩解,“再说卖手机的钱也没有进我口袋,都给公司了,我......我没有拿到什么好处。”面对公司库存丢失的170余部手机,李艺顾左右而言他,说自己没有拿到好处,就是不说这170余部手机已经被他偷偷低价销售了。

  李艺原是科讯公司的员工,科讯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销售手机等电子产品,2019年李艺通过招聘到了科讯工作,一开始是普通的销售员,因为工作勤恳、认真负责被经理赏识,一路提拔到店长。当了店长后的李艺收入提高了,可业绩考核任务也提高了。收入提高了,要求同时提高这本是正常的事情,但李艺完成不了销售业绩,而且因为自己日常的高消费,工资根本不够花。在一次对账中,李艺发现销售款是一月一交给公司,公司使用销售系统进行对账,并不会清点手机的真实库存。

  李艺产生了歪念:偷偷把公司的手机拿出去卖了,等到月底的时候,少做一些销售的帐,自己不就有钱了吗?而且还完成了公司的业绩任务,还有奖金!说干就干,李艺开始慢慢把公司仓库的手机偷偷拿到手机回收店里回收。回收手机的价格是低于进货价的,但按月交给公司的销售款是正常的销售价格,必然会略高于进货价格的,这中间的差额,李艺只能通过销售更多的手机来填补,就这样窟窿越来越大,仓库里“消失的手机”也越来越多。

  2020年5月至2022年1月案发,科讯公司共有175部手机及配件被李艺非法占有并销售,价值人民币84万余元,销售所得赃款被李艺用于个人消费、购买汽车、填补前期低价销售手机的亏空等等。

  “李艺,公诉人问你,公司是否允许你们私下销售手机?”

  “不允许。”

  “公司正常销售手机是否会高于进价销售?”

  “那肯定的,公司也要有利润的,不可能低于进价卖的。”

  “现在手机低于进价被卖掉了,公司是否有亏损?”

  “有的。”

  “是谁造成的?”

  “是我低价卖手机造成的。”

  “那你说这个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应该是我承担。”

  法庭上,公诉人连续的发问,让李艺无话可说。

  “审判长,李艺利用职权侵占其保管的手机后进行销售,虽然因为是低价销售,且因为要填补前期低价销售手机造成的窟窿,造成其获利有限的现象,但公诉人认为其侵占的是手机,公司的损失也是这170余部手机,其因此获利多少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最终李艺因职务侵占,于2023年9月15日被海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责令其向科讯公司退赔人民币71万余元。

  案子是办了,可是承办检察官还是不放心,该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现象发生。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公司的负责人联系,并到科讯公司了解公司的销售系统、财务制度,发现科讯公司使用的销售系统、财务制度等都有漏洞,遂制作了《检察建议》从监管体系、商品管理制度、智能化管理手段、企业文化等方面向科讯公司提出了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非常细致、实用,我们现在对公司的管理流程都做了进一步的加强,相信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努力帮我们追回了部分赃款,并给我们民营企业提出的全面的建议。”公司负责人在一次回访中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编辑: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