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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年”系列③ | 海陵检察紧盯群众关注热点
2022-01-09 11:05: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为您详细数说这五年,请您检阅!

  在办理一起校园欺凌案时,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施暴者予以训诫,并支持被害人起诉追究精神损害赔偿,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联合区民政局、卫健委等部门为居家防疫的“事实孤儿”指派专人临时看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运用“爱帮360”平台将未成年人矫治纳入网格,30名迷途少年在网格员帮助下重回正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2万余名在校学生授课58次。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共同完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协作机制。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连续5年开展专项行动,督促移送犯罪线索20件,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67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16件。提起泰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追究向老人兜售假保健品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诉请区法院要求其承担70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罪须从严追诉,轻罪则依法宽缓。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99人、不起诉71人。完善具体执行规范,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达95.3%。增强检察量刑建议权威性,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8.4%,采纳率为99.5%。有效压降无理由上诉率至1.32%,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充分维护了司法权威。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在区法院、公安分局通力配合下,2020年、2021年检察环节“案-件比”为1.13,有效避免程序空转。

  努力破除刑事检察构罪即诉的“本本主义”,统筹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融合。针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认罪认罚的案件,创新制作《公诉案件起诉必要性审查表》,由检察官综合各项评价要素,提出对全案是否具有起诉必要性的明确意见。2021年以来,不诉率同比提升至7.9%,杜绝检察办案违背群众朴素价值观的情形出现。健全完善醉驾型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三类案件起诉必要性的简化审查机制,统一区域司法尺度,确保刑罚裁量公开透明。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