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过去了一个多月,宝贵的学习时光已过十分之一,谈谈我的体会。
一、紧张充实
来学校之前,向学长学姐打听过,都说课业很重,学到晚上一两点也是常有的事,当时我还觉得是不是略为夸张了些,来之后发现,这真是再写实不过了。
学到这么晚,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工作后再回到校园,觉得学习时光异常宝贵,想尽量多学些内容,所以不是算学分的课也尽量去听。上完课大家还会特烈的讨论,每天脑子里循环着“这是啥”“是不是这么理解”“哦,是这样”“嗯?不对啊,换个角度想呢”,时间转瞬即逝。二是因为所选修的课程有课前或者课后作业,比如上某节课之前,老师会发4、5篇学术论文让先看,这4、5篇论文看下来可能就得十几个小时,不提前看论文可能根本听不明白上课时老师频繁输出的专业用语是啥意思,更不要谈听懂老师的分析说理了。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很多是老师讲一部分,学生讲一部分,学生还要就某个课题进行课堂展示。弄懂某个课题,不仅要对相关基础知识有全面掌握,还需要就它的本质、演变、不同学说为何产生、互相之间有什么差别、怎么去评价这些差别、如何结合实际案件思考等进行研究,于是就这个专题至少要看完20篇论文就成了基本条件。三是因为读书讨论会需要。不同导师开读书会的形式不同,有的是布置读书任务,就该任务进行讨论,有的是不布置任务,直接问“这周你们有什么问题”,然后进行讨论。我觉得后者的压力更大,因为想要问出个好问题,或者能够回答别人的问题,都需要有大量的阅读。就拿我第一次参加张明楷老师的“刑法私塾”讨论会来说。讨论会前一天,老师发了一个女子鼓动前任现任决斗的案子,围绕案件,我重新学习了老师教材中关于教唆犯、故意责任、期待可能性、实行过限等方面的论述,按照以往分析案件的方式,认为女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帮助犯,因正犯实行过限,其仅需在轻伤范围内答责。然而讨论当天,大家对特别认知与行为意志的关系、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分离、原因自由行为涉及的责任主义问题等展开热烈讨论,并谈及对于某个问题日本学者怎么看,德国是如何实践的,讨论节奏很快,专业词汇接踵而来,我顿觉自己理论匮乏,词语都听过,但理解不深,生怕一张嘴就错,最后一个字也没说上来。等谈及决斗的案件,我虽然准备了,但依旧未敢发表自己的意见。事实上,我的思考确实不够周延,没有仔细区分双方互打和故意伤害的不同,老师一句“决斗并不就等于故意伤害,轻伤范围内被害人承诺可阻却违法”让我豁然开朗。憋了整整一个上午,在认识到自己和别人差距的同时,我下定决心,要抓紧看书、查漏补缺、深化理论学习。
之所以每天学到这么晚,也与清华的学习氛围相关。这里的学生真的非常勤奋、积极且勇于表达自己。比如图书馆,刚开学就进入了不提前预约根本抢不到座位的情况;比如上课老师让发表观点,学生们积极发言,且语言的组织力和语言中知识量的体现让我感到惭愧;比如某门课本来100分,有机会可以得到附加分时,大家几乎百米冲刺去报名……公诉人们,在这个的氛围中也特别认真,于是晚上12点半准备睡的时候看到别人还在微信群里讨论案件,就觉得是不是还可以爬起来再看篇文。
来清华之前,想过要吃遍清华的美食,要在周末去感受下大都市的魅力,到清华之后却发现吃的最多的是便利店的三明治(清华太大了,去食堂吃饭路上时间至少需要半个小时,时间成本太高),逛街什么的更是想都没时间想。累,但是充实并乐在其中,以前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大半夜看刑法书不是看的昏昏欲睡而是越看越精神。有时也会觉得遗憾。我之前一直没有完整的看完《刑法学》,没有体系化学习,基础知识打的不牢靠,以至于我现在天天在“补课”。曾经偷过的懒总有一天要还的。用这么宝贵的时间来“补课”,真有点暴殄天物。我给自己制定了计划,每天自己打卡,要让“补课”的时间尽量短,把时间留给“应有的提高”。
二、细致严谨
理论和实践的差别很大,读书讨论会以及平时的上课,更让我有了直观的体会。
普珀说“法律人的全部技艺在于论证。” 论证,是事实和观点的完美结合,是有意义和有效的法律思维。如何提炼事实、如何分析对同一个问题不同解决方式的优劣,都需要论证。论证很重要的一个点在于要有逻辑,不能鸡同鸭讲,不在一个层面上去交流很难以行的通的。我们平时办案,确实有凭经验、感觉办案的情况。相较于平时的案件讨论,讨论会上的一些案例探讨,论证的更为细致。有时候多问一个问题,就会引申其他的思考,使得逻辑更周延。读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常常会看到老师在批判某一观点时称“逻辑上存在疑问”,我就在纸上演算各种逻辑公式,看到底是哪里有疑问;在《刑事诉讼法》课上,张建伟老师谈到内在价值、外在价值之分时,另一名公诉人同学直言“感觉像是上逻辑课!”。
我觉得,逻辑思维的锻炼对法律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这些更为细致的思考论证,对于绝大多数案件而言,可能并不影响结果,即司法实践中如果想不到,也不会办错案。但在极少数案件下,缺乏细致的思考论证,就可能发生质的变化。事实上,即便是得出同样的结论,论证思维不同,办案最后达到的效果可能也会不同。此外,有人觉得,学问越高,想的越细,就会钻牛角尖了。其实不然,研究法学问题,最后还是落脚于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既需要细致入微的思考,更需要对案件的整体把握,在思考某个罪名的时候,还需要发散思维,考虑其他罪名甚至条文背后的意义、价值等,知识体系越全面的人,越具有体系化思考能力。“学问笃实生光辉”,严谨细致,不仅仅是一种态度,也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需要具备的能力。
三、开阔视野
管中窥豹,只见一斑;坐井观天,只见一隅。从三线小城市到清华来,最大的感觉就是视野的开阔。
入学专业教育强化课中,我从清华的历史、文化、精神、目标中感受清华人的民族使命与担当,继而觉得自己在此受到良好的教育,有义务将学到的知识服务于人民,为司法实践尽自己的一份绵薄力量;曾嵘老师的 “必要性远重要于可行性、人要向前看”的言论、周光权老师的“哪些书可以不读”的思维方式,都让我深受启发;吴伟光老师的《如何多维度理解中国政治制度与法治建设》、鲁楠老师的《社会理论之法:学源、学理与学问》,让我对法治建设、学问研究有了不同视角的、更为深刻的认知;甚至法学院开学典礼上学生代表们的发言,都让我感受到“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豪情,唤醒了我对法学的激情——这才是法律人该有的模样!
我的公诉人同学们,也给我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比如我的室友,经常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说“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这句话让思想过于保守的我深受启发——确实,有时候想的多反而束手束脚,多想无益,做就行了。
以上是我一些不成文的想法,也作为对自己的鞭策。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尤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