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食品药品安全公益修复基地广告氛围布置
二、招标内容:总价9.6万,详见附件
三、工期:20日历天。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2你单位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天内付30%,合同验收后付95%,一年后付5%
六、其他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14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东风路 585号。
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风南路585号
邮 编:225300
联 系 人:孙颖东
电 话:05238685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