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植树节,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婷带领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部门干警至海陵区公益生态林开展公益护林活动,为生态廊道里的数百株树木培土扶苗。
公益生态林占地面积近400亩。检察干警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2019年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还是38家船厂的聚集地,露天喷漆、垃圾乱排、气瓶随意堆放……如今这里已经是“枝间新绿一重重”,即将成为“河畅、水清、岸绿”的生态长廊。
近两年来,为彻底解决新通扬运河沿岸造修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和土地违法问题,海陵区组织对38家小造(修)船厂开展关停清退整改工作。整改期间,我院干警多次至城东街道新通扬运河,对沿线非规修造船厂安全生产及清退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干警们还向船企及周边村民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2020年,我市决定对清退地块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将非规造修船厂地打造成独特的海陵水生态廊道。新通扬运河沿线修复完成后,解决了区域内居民与造修船企业之间长久以来产生的矛盾问题,为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同时增减挂钩为泰州市海陵区财政节约支出近4亿元。该区域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为生态“留白”,为发展“增绿”。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同时,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和社会化治理,设立公益生态林修复基地,组织人员培土增绿100余人次,在案件办理中积极践行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