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号上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办案组召开学习会议,围绕民法典新出台和修正的有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法条法规进行学习,检察官助理刘俊围绕新的法律条文和适用性进行了深入领学,其他干警们积极提问,对修改过的法规内容结合实际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做了深入讨论,从不同角度理解学习新法规,进一步强化案件的办理能力,做到学用结合,在各个方面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法规从来不是冰冷条文,只有对新法规了解透彻,干警们才能在执法开展工作中以更高标准做好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的工作,才能更深入地保护人民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保护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