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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海陵检察官与海陵企业家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2021-02-23 12:43: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2月7日,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爱英一行赴海陵区工商联,参加“检企同行”座谈会,并携手开展预防民营企业人员酒后驾车宣传活动。

  针对近年来海陵区民营企业相关人员醉驾犯罪时有发生的情况,唐爱英副检察长介绍了危险驾驶犯罪相关法律规定,深刻剖析了犯罪主要原因和危害后果,就注意事项、防范措施等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向参会民营企业人员分发了区检察院制作的预防民企人员危险驾驶犯罪宣传单。

  同时,区工商联将相关宣传单发布在企业家微信群内,线上线下全方位做好预防醉驾宣传工作。

  区工商联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节前开展酒驾犯罪预防宣讲活动很有必要,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可以继续开展相关活动。唐爱英表示,区检察院今后将针对民营企业可能涉及的环境污染、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固强补弱,精准履职。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深刻认识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做到把“依法”和“平等”要求落实到每一件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办理之中。

  二是提升专业素能,更好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积极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培养一批既熟悉法律政策,又熟悉金融、税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才,提升精准履职水平,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更好服务宏观决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法律政策规定不完善等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适时向区委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四是加强沟通协作,更好凝聚保护合力。主动征询工商联意见、听取涉案企业意见,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