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春做首,万事行为先。节后上班,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制定了详细学习计划及进度,采取部门负责人领学、自行学习、网络平台线上集中学习等方式,将学习相关理论业务知识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
2月22日晚,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章节以及《法定不认为是犯罪的24种情形汇总》等业务知识,部门人员结合办案中遇到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应法律法规,利用线上会议文档共享、白板展示等功能就学习作了深入探讨。
一年春做首,万事行为先。节后上班,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制定了详细学习计划及进度,采取部门负责人领学、自行学习、网络平台线上集中学习等方式,将学习相关理论业务知识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
2月22日晚,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章节以及《法定不认为是犯罪的24种情形汇总》等业务知识,部门人员结合办案中遇到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应法律法规,利用线上会议文档共享、白板展示等功能就学习作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