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金拿到了吧?现在生活怎么样?”
“社区已经把第一笔救助金给我们了,我给姑娘买了身新衣服,置办了点年货,今年能过个安心年了,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
2021年1月19日上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控申业务部门负责人刘青青回访司法救助对象小雨(化名),了解小雨目前的生活及身体健康状况,同时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及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2020年10月,控申部门接到该院第四检察部移送的小雨司法救助线索后,立即开展实地走访,了解到小雨身患疾病需长期住院治疗,小雨养母长期瘫痪在床,养父年事已高,为照顾小雨母女无法工作,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通过层层审批,海陵区检察院为小雨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为确保救助金能实现专款专用,小雨能得到长期帮助,该院决定委托小雨所在社区代管救助金,由社区定期发放,并与社区签订《委托监管协议》。
新年来临之际,控申部门再次走访小雨家庭,为小雨送去年货、防疫物资等物品,小雨因身体原因辍学在家,检察官还为小雨购买了课外阅读书籍,鼓励小雨不要放弃学习,要多读书、多思考。(图2、图3)小雨一家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十分感谢,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图1)
走访结束后,控申部门至社区仔细核查司法救助金发放记录,确保司法救助金《委托监管协议》的规范履行。(图4)
近年来,海陵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即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司法救助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扩大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彻底解决救助申请人困难,同时加大对司法救助金监管力度,通过建章立制,与社区、银行、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机构形成多方协作关系,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发挥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