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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卫“公益绿” 督促3.225亩基本农田复垦
2020-11-30 15:37: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部分,是耕地中最优质、最高产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人民生活,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陵区检察院积极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稳守基本农田红线,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经过卫星影像图查询发现,该地块原本属于农村集体土地,2011年被王某某租用,并在该地块上建设门面房和硬质化处理,堆放门窗等杂物,占地面积为1139.5平方米(1.71亩)。

  由于该地块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某镇公示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内,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对属地乡镇政府进行走访对接。

  

  2020年6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向该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积极履行对基本农田管理保护职责,会同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陵分局,对王某某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2020年10月中旬,该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已全面停工停产并拆除设备,整治该地块环境以推动其复垦。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