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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检察院集中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并录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
2020-10-20 17:33: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10月20日上午,海陵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充分利用值班律师的固定值班时间,集中办理5起案件认罪认罚具结工作,并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海陵检察第一检察部主任顾运帷、案件承办检察官、值班律师全程参与。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海陵区检察院承办人提前一天在大一统平台开具了《同步录音录像通知单》并推送给技术部门,技术部门接受录制通知后,提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录制效果。在同步录音录像前,告知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全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开始后,承办人针对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证据开示,并就定罪的理由、认定量刑情节的证据、量刑建议的计算过程与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及自愿性。通过上述工作,此次集中开展认罪认罚具结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对本院认定事实、案件定性均无异议。

  控辩协商结束后,海陵检察技术人员将光盘正本在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装入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密封袋,由技术人员、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四方签字确认后当场封存,并由犯罪嫌疑人在封口处骑缝签字并捺印,做到一案一盘,光盘副本由海陵区检察院在起诉时随案移送至法院。

  

  目前,海陵区检察院已制定《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录像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下一步将继续落实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录像工作,不断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规范化。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