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10月9日上午,我院第六检察部专门对该办法开展学习,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珣领学了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总则部分及考核内容,黄璐山领学了检察辅助人员评定内容,时磊领学了合同制人员评定内容。王珣主任强调了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重要性,希望大家进一步贯彻院党组精神,认真遵照执行,有效提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做到人人争先进位,杜绝负面工作情况发生。
会上,王珣进一步强调了部门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日打卡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同时,就涉案财物、电子卷宗以及有关案管具体工作进行了布置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