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上午,第四检察部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故意伤害案是否可对杨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3名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双方法定代理人均到场参加。
期间,我院承办人介绍了案件情况以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当场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进行了训诫,要求其法定代理人履行好其人格引导等监管义务,杨某某当场对被害人进行了赔礼道歉。随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表达了不愿追究杨某某刑事责任的意愿,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也相继阐述处理建议。最终,经投票表决,3名人民监督员均赞同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