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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办公室集体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
2020-08-05 17:58: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8月5日下午,我院办公室集体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

  办公室主任倪金鼎领学了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强化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省政法系统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试行)》、《全省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十不准”》等多个文件,要求部门全体人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学习长效化,实质化。同时带领部门同志学习了省院印发的《关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劳务派遣制驾驶员宋虎诈骗犯罪案件的通报》。

  会上,倪主任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确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二是要从省院通报中汲取教训,加强纪律意识,做到廉洁自律;三是严禁参加非法集资、高利贷活动;四是严禁参加赌博、迷信活动;五是严禁充当司法掮客。

  另外,要求办公室全体同志在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车辆安全、设备检测等服务保障工作,并详细部署省院巡查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