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水产资源,国家规定在禁渔期严禁使用任何工具捕捞水产品。4月13日上午,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法警大队干警一起前往罡杨镇查看现场。到达现场后,我院干警立刻对河流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有多处河段存在私拉过河大网和私下地笼情况。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我院干警立刻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与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取得联系,反馈上述问题,同时建议对违规捕鱼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在整个调查取证过程中,我院法警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河道违规捕鱼情况进行现场取证,同时严密注视周边环境,全程配合检察官进行现场勘查,有效地保障了此次水源地公益保护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