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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与公安海陵分局会签两份规范性文件
2020-04-07 17:25: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为规范检察机关和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质效,经过前期与公安机关多次对接、协商,4月7日,我院牵头与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会签了《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规定》、《关于规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两份文件。

  

  

  《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是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区刑事案件办理实际制定的。两份文件分别明确检察机关对在侦案件开展实质化提前介入,同时开展实质化、精准化把关;对引导补充侦查案件,从补充侦查可行性、具体补充侦查方向、明确每项具体取证工作的目的和要求等方面给出具体规范性意见。

  两份文件的会签,旨在依法规范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并有效引导侦查机关查明事实、补充收集证据。下一步,我院将依据《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加强协作,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办案效率。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