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我院近期连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我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观摩评议庭审活动、案件质量评查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等系列活动。
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上,二名人民监督员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关系等方面充分发表了个人的看法,我院在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辩护律师等各方意见后,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了人民监督员。
在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开庭审中,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了旁听,并从出庭准备、发问、讯问效果、举证质证、答辩技巧、形象气质等方面对公诉人给予了评价。
三名监督员在参与我院案管大数据平台案件质量评查中,对我院2018年办理的6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评查,在肯定我院办案质量的同时也指出了案件评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
人民监督员还和我院干警一道对发生在凤城河畔西门桥湿地地块生态治理恢复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查,参与我院前期向相关部门发出的《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人民监督员武进说,检察机关从公益保护角度,对无人管护的盲区开展监督,效果很好。相关街道、单位积极履职,抓紧整改,既改善了周边环境,又赢得了群众的口碑。
在我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会,认真听取我院司法救助工作通报。
通过上述系列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全方位介入到我院执法办案的各关键环节,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