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下午,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对一起审查逮捕案件召开拟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辩护人等人的意见。
听证会上就是否有必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公安机关承办人阐述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具有逮捕必要性的理由和依据,本案辩护律师亦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和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等方面阐述了观点,人民监督员从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关系的角度,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虽然与被害人系男女朋友关系且无前科劣迹,但取保候审期间多次故意犯罪,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逮捕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议对其作逮捕处理。
最终,我院在认真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并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后,依法对赵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