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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学习 《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等规定
2019-09-16 16:17: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9月16日上午,我院第一检察部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召开会议,会议由第一检察部主任陈宏俊主持。

  首先,由陈主任带领大家学习《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

  

  接下来,第一检察部的干警们结合自己的岗位实际,围绕如何牢记初心使命、增强转作风、树新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展开了讨论,并逐一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刘青青说:“一是要清醒,坚持防微杜渐,在思想和行动上守住底线;二是要清正,始终保持浩然正气,做到辨是非、识大体、知进退、懂谦让;三是要清净,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检察之道清似茶。”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唐燕说:“我认为,省院制定的这十条禁令,要求非常明确具体,非常契合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实际,指导性明确,操作性可行。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一方面,我要认真学习十条禁令的内容,做到熟记于心;另一方面,要坚持以十条禁令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落实十条禁令要求,守住底线。”

  

  第一检察部书记员卞天行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书记员,要清楚明白哪些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学习十条禁令,既是对检察人员言行的约束,更是对检察人员的保护。”

  

  最后,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谢志玮带领大家学习《中央和省市区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及三起检察人员违纪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以及市院《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区纪委《关于加强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

  

  谢志玮说:“刚才和大家一起学习的两个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的纪律作风建设的文件,对我们检察干警的在节日期间的行为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是经常提、反复提的,也是我们力所能及可以做到的,我们每一个都应当自觉遵守。我们说常说“严管厚爱”,单位、组织上平时的“严管”其实就是一种“厚爱”。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不是关心同志,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才是真的关爱。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