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最高检 “一号检察建议”精神,2019年8月24日,我院牵头区公安局、教育局共同签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精神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规定,区教育局应当及时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转发“一号检察建议”,并要求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定期召开预防校园性侵主题研讨会,通报在校学生被性侵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对学校管理存在缺失的,由教育局负责督促整改;建立教师岗前资格联审制度,检察院、公安局发现拟招录的教师存在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特别是性侵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向教育局反馈;各学校开设专门性防护课程,做到学生教育覆盖面100%等多项具体内容。
《意见》制定后,我院已联合区公安局对区教育局今年拟招录的新教师进行了岗前资格审查,以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