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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申玉军赴该区人民法院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2号《检察建议书》
2019-05-08 17:17: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2号《检察建议书》,切实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5月8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申玉军主动向区人民法院蒋蓓院长送达2号《检察建议书》,并就进一步落实检察建议内容进行磋商。


  最高检在今年年初,针对 2015年以来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公告送达案件的检察监督情况进行总结,并就其中发现的人民法院民事公告送达不规范问题,向最高法发出2019年2号《检察建议书》,得到了最高法的积极回应。

  公告送达作为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之间进行价值平衡而产生的一种拟制送达方式,在司法实践中若不能依法、规范适用,则可能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而影响案件实体公正,一直以来都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近年来,我院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绝大部分均采用的公告送达方式,由于当事人未能到庭、未能收取文书,增加了虚假诉讼的风险、丧失了诉讼权力,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海陵区法院就进一步提高邮寄送达质量、明确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了部署。

  编辑:倪金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