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我院刑事检察一部检察官提前介入一起涉恶案件。承办员额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相关情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月24日,员额检察官至监居点,就案件定性、犯罪嫌疑人主观目的、侦查方向、取证范围等方面指导侦查。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依法办理,有力打击犯罪。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一起涉恶案件
2019-01-25 17:13: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倪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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