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起诉一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起涉恶案件涉及数十人、多节犯罪事实,罪名涉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时间跨度长、事实脉络复杂,审查难度大。我院成立专门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以起诉的证据标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组织特征、目的特征、危害性特征等进行分析研究,统一认识,紧扣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固定证据,准确区分此罪与彼罪,形成证据锁链并核实固定,为顺利审查起诉奠定基础。
2018年8月20日,公安海陵分局正式将该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干警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快速审查,从严把握,仅用18天时间审查完毕,起诉至海陵区人民法院。
此案是我区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及非法放贷、“软暴力”滋事讨债等突出的黑恶问题,严重破坏我区社会、经济秩序。我院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关于积极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快速精准打击,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根本遏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