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23日,申玉军检察长分别走访了泰州市国土局海陵分局、泰州市海陵环境保护局,与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会谈。龚婷副检察长及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部分同志陪同走访。
在走访过程中,申玉军检察长介绍了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概况,了解了行政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困境。申玉军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的目的是通过法律监督,帮助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推进依法行政,达到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申玉军检察长强调,一些个人的违法行为不能让政府买单,检察机关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可以向违法行为当事人追究损害赔偿责任,要求其对损害恢复原状,共同解决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两个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均表示,检察机关的走访让他们解除了顾虑,放下了包袱,虽然海陵局只是市局的派出机构,没有完整的行政执法权,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希望形成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