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我院严格贯彻泰州控申检察部门“公平正义感知工程”的各项要求,近期对三起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申诉先后组织公开答复,有效回应了群众的各项诉求,增强信访人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今年4月初,我院先后受理了多起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申诉,经详细调阅卷宗、审查全案证据后,均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作出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的决定。控申部门与侦监部门通案会商后认为,相关案件均涉及当事人与嫌疑人间的经济纠纷,且双方矛盾较深,为进一步增强析法说理的针对性,有效化解信访人的矛盾,我院决定对以上申诉类案件分别进行公开答复。
在公开答复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说明了办案经过、认定事实及审查意见,以PPT示证的方式逐一展示证据并进行说理,详细解释了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理由和依据,重点对申诉人的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说明。针对季某申诉某装修公司骗取装潢款构成合同诈骗罪,干警重点向其说明合同诈骗罪构成犯罪的具体情形,以及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公司或其负责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骗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情况;对于张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周某抢劫罪不立案的申诉,干警向其重点出示了证明双方间存在相关合同约定和债务纠纷的证据,并向其释明普通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间的界限。参加答复会的侦查人员、律师、人大代表等评议人员,通过质询全面了解案情及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依据,并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评议,均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
海陵区院通过开展系列公开答复活动,获得了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全面细致工作的充分肯定,加强了对信访人的信访诉求的听取、解释、回应工作,有效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高质量解决,达到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