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检察长对一起污染环境、诈骗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2016-12-13 10:16:00  来源:

      10月21日上午,被告人陈伯银涉嫌污染环境、诈骗一案在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我院王成检察长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兴化市环保局及法制办的部分同志观摩庭审。

  本案中,被告人陈伯银除涉嫌污染环境罪以外,还涉嫌以虚构事实的方法实施诈骗活动,且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对其实施诈骗的行为表示异议。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王检自己翻阅卷宗、听取承办人汇报为案件定性、证据审查指明了方向;在庭审准备过程中,王检与承办人沟通出庭预案,制定讯问策略、优化举证方法、提炼公诉意见,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活动中,王检结合案件证据,围绕诈骗犯罪事实中“非法占有的目的”和“虚构事实”这两个关键点对被告人陈伯银进行讯问,并对涉及污染环境罪中的专业知识当庭释明,不仅使被告人陈伯银对自己的行为解释自相矛盾,而且将案情清晰的呈现在合议庭和旁听人员面前,取得良好的法庭效果。

  最终,法院当庭判决认定被告人陈伯银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20万,合并执行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

  编辑:jcw_tzhl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