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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刘某某过失致人重伤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3-03-07 11:14: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刘某某过失致人重伤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刘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编辑:熊颖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