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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丁某某交通肇事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0-10-20 09:21: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丁某某交通肇事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