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我院以原泰州市海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科科长龚正涉嫌玩忽职守罪,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依法对龚正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7-08-21 10:34:00 来源:
编辑:唐国琴
更多…案件发布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曹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庞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陆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陶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袁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窦某某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智某某盗窃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