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斯佳立案侦查
2017-06-21 08:55:00  来源:

   2017年6月9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刘斯佳涉嫌行贿罪一案立案侦查,并已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