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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典型案例!
2023-12-27 08:55:00  来源:泰州海陵检察

12月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第一批)。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办理的泰州王某馨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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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手写的感谢信!

杨某某和未成年人王某馨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系祖孙关系,分别属于困境妇女和困境儿童,王某馨的父母均为聋哑人。

为提升救助效果,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泰州市、海陵区两级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馨因案导致生活急迫困难,属于检察机关重点救助对象,决定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 6万元,并采取“委托代管+使用监管+按月发放”的方式,对救助金的日常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保证救助金合理用于王某馨患病治疗和日常学习生活。

同时,泰州市、海陵区两级检察院还主动与海陵区妇联、残联等单位共同开展多元化社会救助。一是与海陵区妇联、残联共同会商研究,为王某馨家人提供就业安置,增加家庭收入来源;二是针对王某馨因非海陵区户口而未能及时享受在校相关补助政策的情况,与所在学校、配餐公司沟通协调,免除王某馨在校伙食费,帮助申请贫困生资助金,每学期补助 500 元;三是针对王某馨每月的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问题,联合所居住社区查询相关医疗保险政策,帮助其向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障局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四是将王某馨纳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结对帮扶对象,定期上门帮扶慰问,为其购买学习、生活物资。为表达感激之情,王某馨家人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并手写感谢信。

  编辑: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