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下午,我院牵头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海陵区人民法院、海陵区司法局共同研讨《关于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的办法》落实工作。
会议期间,我院副检察长徐艳提出对符合《办法》的案件特别电子封存的建议,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蒋璐、区司法局副局长纪竟均表示将会探索采用专网、专人、专机等手段区别其他案件档案管理,公安海陵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派专门人员对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统一管理,避免操作不当引起不良后果。
下一步,我院将联合职能部门对已排查出的案件进行特别封存并持续跟进,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