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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报告 | 图说海陵检察2020之一
2021-01-11 09:40: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2020,极不平凡的一年,转眼已逝。

  这一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这一年,在全体检察人员的努力下,海陵检察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发展。司法救助工作、推动治理建议分获市委、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案件监管、智慧检务等工作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全省推广,4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这一年,在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陵区检察院取得诸多荣誉。个人和集体受上级表彰84项次,其中2人获最高检通报表扬。工作成绩被《新华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67次,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在《检察日报》专题撰文推介我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做法。

  即日起,“海陵检察”微信公众号分5期,向全区人民报告2020年海陵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寒风里,冬雪里,夜色里,海陵检察人坚守岗位。共调派检力1300多人次,奋战在26个小区管控点。

  在市委组织部发出“招募令”后,海陵检察院党员干警第一时间报名,赴国道卡口参加抗疫。

  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犯罪,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的违法犯罪活动,第一时间派员介入,引导侦查。

  全年共依法提前介入、批捕、起诉涉疫刑事案件8件16人。结合办案发出2份《检察提醒函》,督促执法机关及时查处侵害居家防疫群众身体健康的“黑外卖”。

  出台办理涉民企案件八条意见,综合企业发展、员工生计、社会稳定等多种因素,依法少捕少押慎诉。

  全年共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0件35人,依法对8名民营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决定不起诉。

  市委书记史立军对我院司法救助工作予以批示肯定。

  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支持起诉帮助65名保洁员追回40余万元劳动报酬,为弱势群体撑腰鼓劲,《检察日报》头版报道,省检察院汪莉副检察长批示肯定。

  积极参与新风行动和政法干部“沉一线”、当好“八大员”行动,完成组长项目14个,协助解决困难群众诉求29件,干警个人捐款约3万元。

  编辑: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