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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认识一下海检控申办案团队
2020-12-31 11:37: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海陵区检察院控申办案团队由员额检察官顾运帷、刘青青、检察官助理刘蓉蓉组成,是一支年轻、充满活力的办案团队。

  

  该办案团队敢于接“烫手山芋”,敢面对“老大难”问题,以提升群众信访回复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为目标,不断化解信访积案,信访维稳工作获泰州市委书记批示肯定;创新创优司法救助工作,推出的《司法救助事项告知书》获省院刘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将多起刑事申诉案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有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万水千山不忘来时路,树高千尺常念沃土恩”,该团队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始终将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信访之事当“家事”,把信访工作当“家业”,坚持将真心倾听与用心化解相结合,把办信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真心实意出实招、想办法、解难题,以高质量的服务、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8月5日,检察官刘青青接到了叶某的12309电话,反映其相关医疗纠纷问题,电话中叶某情绪激动,且多次扬言将采取自杀等极端行为。鉴于叶某拒绝告知具体身份信息和方位,办案团队紧急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通报,同时耐心细致接听其电话,了解其诉求,不断安抚以稳住叶某情绪。在了解到叶某是一名武汉人、是一名单亲妈妈的情况下,办案团队在共情安慰的同时告知其对审判人员有违职业素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监察部门反映,在了解到叶某是武汉人,是一名单亲妈妈的情况下,办案团队结合自身经历,从家庭、小孩、父母、疫情防控等多个维度对叶某进行劝导,经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交流,叶某情绪逐步稳定,并表示接受办案团队的建议。翌日,叶某专程回电对办案团队认真负责、耐心倾听的工作态度致谢,并表示检察官的态度让其消化社会对立情绪,会开始新的生活。

  (叶某来电)

  脚入三尺泥土,方知民心温度。该团队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抓在手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干群众之所盼。6月17日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沉一线”当好八大员走访活动中,发现高某瑞姐弟因父亲服刑、母亲弃养而处于事实孤儿状态,生活困难,为让困难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办案团队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制作笔录,一次性向高某瑞的奶奶黄某某收集申请司法救助所需材料,并现场指导黄某某申请司法救助,将《司法救助协助函》送达社区工作人员手上,有效维护未成年被救助人的合法权益。

  

  该团队还注重司法救助对象的回访工作,通过电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回访司法救助对象36户,回访过程中奔走5个月帮助一无户口幼儿如期入学。

  

  海陵区是泰州老城区、主城区,历史信访积案多、矛盾化解难度大,曾一度出现信访人员围堵检察院大门、敏感时点重要人员失控等情况。“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该团队始终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勇于担当重任的气概,知重负重敢担当,攻坚克难真担当,真抓实干显担当,全面落实“多方联动、因案施策”的矛盾化解举措,过细做好群众工作,成功化解6起长年不决、履访不息的信访积案,连续多年实现重大敏感时间进京涉检“零”信访,相关经验做法被泰州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并被高检院十厅采用。

  担当之基在思想上“绷紧弦”,担当之要在行动上“拉满弓”,担当之功在责任上“落到点”。办案团队始终坚持“就地化解”工作理念,绝不将矛盾上移。今年办理的9件控告案件、1件刑事申诉案件均第一时间化解,未出现控告、申诉反弹现象。3月中旬,人在甘肃的某高利贷诈骗案的被害人赵某某通过来信提起刑事申诉,认为法院对被告人量刑畸轻,不服法院判决。办案团队在收到来信后即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及书面方式告知赵某某案件受理情况,了解其清明节前会回泰一次,遂决定利用赵某某回泰之际一次性解决其所有诉求,并制定了“审案件、听诉求、备听证”的工作方案。

  

  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办案团队兵分两路,一路负责调阅原审卷宗,全面审查案件情况,并准备公开听证预案,一路负责随时保持与赵某某“云连线”,探究赵某某申诉的真实诉求,并与公安、法院进行沟通联系。经过多方行动,在其回泰当天的公开听证会上,办案团队摆证据,讲道理,积极帮助赵某某挽回损失,最终通过释法说理、追赃挽损,赵某某当场息诉罢访。

  

  控申检察工作比拼的是激情,考验的是担当,较量的却是智慧。该团队能够破因循守旧思想,立改革创新意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民、便民的新举措,取得一系列实效。

  

  在办理王某某(女,9周岁)司法救助案中,因王某某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江苏昆山,仅在泰州暂住2年,居住地社区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这不是第一次出现此类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常常因不清楚司法救助工作的内容和程序而不愿意协助救助申请人出具生活困难,且未获得其他司法、行政机关救助证明。如何通过便捷有效的方式,既打消社区工作人员的顾虑,让救助申请人不用来回奔波,又可以宣传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展案件线索?这个问题摆在了办案团队的面前。经过深入分析和思考,办案团队首创《司法救助告知书》。该告知书以书面形式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制度和工作流程,列明了应当救助的申请人类型以及需要救助申请人所属社区协助的工作,为救助申请人提供信用背书,助推司法救助提速提效。

  

  办案团队善于类案分析,特别重视对第三方人员权利的保障,不断探索研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务实举措。作为泰州地区唯一办理律师执业权利受阻控告案的团队,她们发现《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均对侦查机关(部门)在收到律师会见的申请后何时安排会见、会见时长等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会见权常常受阻。针对该情况,团队主动起草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在犯罪嫌疑人嫌疑被监视居住期间会见权的规定》等文件,对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期间,侦查机关(部门)安排辩护律师会见的时间、会见时长及次数作出规定,并与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进行会签,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