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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2019】帮扶困境花朵 我们一直在路上
2019-12-24 17:39: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年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直是我院控申部门的工作重点,但由于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司法救助工作常有掣肘。嫌疑人的孩子因案陷入困境应该怎么办?如何救助性侵案件心理遭受严重创伤的被害人?这些问题摆在了我院控申干警面前。

  

  “这个孩子真可怜,父亲常年家暴,现在又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以后的学习、生活都是问题啊……”承办检察官的一句话引起了我院控申干警的注意。

  2018年12月27日,我院就朱某盗窃一案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朱某正是我院前期联合区妇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的施暴者——父亲“朱某”。

  我院控申部门知晓该案情况后,为帮助小雨走出困境,通过走访调查,积极开展对小雨的司法救助工作。2019年4月25日,在海陵区委政法委召集召开的司法救助集中审批会上,我院汇报了小雨司法救助一案的具体情况。其后,与会代表均表示,为取得更好的救助效果,确保小雨顺利完成初中三年学业,一次性为其解决初中三年的学费、生活费。将费用以打至学校专用账户的形式,确保该笔资金专款专用。

  为使小雨尽快摆脱阴影,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经我院检察长申玉军、检委会专职委员唐爱英牵头,在朱某被羁押的当天,小雨立即转学至寄宿学校继续就读六年级。新的环境,新的开始,小雨的生活在各方的关注下逐渐迈上正轨。司法救助金的顺利发放,也保障了小雨能够顺利度过初中三年的学习生活,为他的未来提供了一份保障。

  

  未成年人身心未臻成熟,受到不法侵害往往会造成严重影响,这样的情况在性侵案件的被害人身上体现的最为突出。案件的发生不仅仅给未成年人本身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对其家庭也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父母痛心疾首之余,还要为生活奔波,面对这样的困境,还是控申干警,向他们又一次主动伸出了援手。

  

  我院受理该案件后,经审查,决定对琪琪开展司法救助。通过实地走访、开辟绿色通道,我院为琪琪一家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通过未检部门联系当地的社会机构,为琪琪开展心理疏导,检察官们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让案件的伤害降到最低。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