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我院党组制定了《中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艳汇报了我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一是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开展各类党建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结合党建工作,建立特色党支部;四是开展好“两个规范提升年”建设活动。
党组书记、检察长申玉军作总结发言,申检表示,2019年我院党组将严格执行《中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领导班子也要做好分工,抓好各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一岗双责”履行好、担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