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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郁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0-12-31 16:44:00  来源: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郁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郁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