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我院人监办组织10余名人大代表观摩缪某某受贿一案的庭审并开展评议活动。公诉局副局长王纯青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指控缪某某受贿的事实。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就公诉人的出庭准备、发问讯问效果、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了评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公诉人在庭审活动中准备充分,语言表达流畅,逻辑严谨,举止得体,展现出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出庭公诉能力。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开展人大代表观摩、评议庭审活动
2017-09-29 16:49:00 来源:
编辑:唐国琴
更多…案件发布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曹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庞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陆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陶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袁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窦某某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智某某盗窃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